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年度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和长效节育奖励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的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2024年度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1、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2)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55周岁(1963年12月31日前出生)
2、2024年政策口径:(1)一对夫妇无生育史,合法抱养子女,现存子女数符合条件,同时符合奖扶其它条件的,纳入奖扶
单身合法抱养的对象,现存子女数符合条件,同时符合奖扶其它条件的,纳入奖扶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2024年起,由政府统一规划,村改居,居民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户口或城市居民户口的
其他条件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自2024年起,纳入奖扶
3、确认程序:(1)个人申报(1月15日前)
坚持本人申报原则,凡本年度符合奖励扶助对象条件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会提出申报,填写《安徽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上年度的奖励扶助对象,原申报信息发生变化涉及到资格认定的,重新进行申报
(2)村级评议公示(2月20日前)
村(居)民委员会对本年度申请确认奖励扶助对象资格和上年度的奖励扶助对象逐户上门逐项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2月6日—2月20日
公示结束后,村级签署评议意见(2月20日前),并加盖村民委员会印章
对本年度申报要求确认奖励扶助对象资格但不符合条件的,要向申报人说明原因;符合条件的,要将《申报表》(一式三份)和相关证明材料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