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豆质量及储存品质检验一、质量及储存品质检验流程:混合分样送检样品色泽、气味水分大样杂质小样杂质不完善粒类型(此次不捡)纯粮率质量检验储存品质检验互混(此次不捡)色泽、气味粗脂肪酸价蛋白质溶解比率二、质量检验执行标准:《大豆》GB1352—1986
(一)混合、分样按GB/T5491—1985执行
(二)色泽、气味检验按GB/T5492—2008执行
注意事项:1
环境应符合GB/T10220、GB/T22505的规定,实验室应符合GB/T13868的规定
试验室应保持通风良好,无异味,避免阳光直射,应在散射光线条件下操作
检验者色觉、嗅觉应正常,检验前严禁吸烟、喝酒和使用化妆品等
人员搭配应合理,对于色泽、气味不正常的样品,至少应经5人以上检验确认
(三)水分检验按GB/T5497—1985执行
注意事项:1
水分检验按GB/T5497—1985中规定的105℃恒质法执行,也可以用130℃定温定时法检验,但当检验结果超过本次查库规定的判定标准时,应用105℃恒质法确认
样品粉碎应使用测水用水分磨,每份样品粉碎前应将磨膛清理干净
样品粉碎过程中磨膛温度明显高于室温时,应停止粉碎,待温度降至室温继续操作
粉碎细度应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
称量时应用角匙将样品充分混合
称量前应将天平调平,称量时应将样品放置于天平托盘中心,天平门应关闭,称量过程中应避免震动,天平、干燥器中的变色硅胶保持蓝色
选用的烘箱温度均匀性应满足要求
烘盒应围绕烘箱中心位置摆放,一般每次不超过8~10个烘1盒并放置在上一层为宜,防止异物掉入烘盒
送取烘盒后应立即关闭烘箱门,放入烘盒后5分钟内将烘箱温度升至所需温度
称样量应尽量一致,烘盒规格应一致
(四)杂质检验按GB/T5492—2008执行
1.杂质,包括下列几种:(1)筛下物:通过直径3
0mm圆孔筛的物质
筛下物(无机杂质)注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