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委消重补漏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4+2”工作重点,提高全员人口统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pic)数据质量,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用得上、靠得住、离不开”的人口信息,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消重补漏”专项行动
一、行动目标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行动、各负其责”的原则,逐年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基本实现标准统一、信息共享、功能强大、协调高效、保障有力的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平台
半年抽样调查全员人口个案信息覆盖率达到99%左右,年终抽样调查全市分类管理19项核心指标准确率、完整率达到95%以上
二、主要措施(一)党政重视人口信息是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支撑,各部门高度配合,争取人、财、物三个方面予以充分保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成立机构街道设立“消重补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为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办公室设在计生办,安排专人落实(见附表)负责全街专项行动的动员、督查、评估工作
(三)明确对象居住在本社区的全部人口(不含就医、旅游、探亲、访友、出差等)的基础信息都要录入pic系统
户口在本社区,现住本社区的;2
户口在本社区,不在本社区居住的;3
户口不在本社区,现住本社区大于等于30天以上的;4
户口待定,现住本社区居住的
(四)统一标准1
提高数据准确率、完整率
包括人口基础信息中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户籍状况、居住状第1页共3页况、户籍地址(户籍地编码)、居住地址(居住编码)、户口性质、民族、与户主关系等12项指标,生育信息中的子女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已上户)、性别、孩次、政策等6项指标和死亡信息中的死亡日期
确定数据起报单位
按照“一数一源”原则,人口信息基础数据采集认定源头在原始起报单位
社会单位(包括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