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病假工资的“两次折扣”和“三条红线”周斌病假,是指劳动者因疾病或非因工受伤,企业批准停止工作进行治病休息的期间劳动者在治疗期间,不仅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而且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
有些用人单位认为自己有用人权,也就有决定病假工资多少的权利,因此自己搞了一套病假工资的计算方法
比如有单位规定,一个月中有3天病假就要扣除50%的工资
其实本市对病假工资的计算有统一的规定,单位对病假工资的计算不能低于本市的规定标准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
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在计算病假工资的过程中,一定要学会正确运用“两次折扣”和“三根红线”
下面我们结合两个案例进行解读
【案例一】小张2009年7月1日大学毕业到某物流公司工作,劳动合同约定岗位基本工资每月8000元,绩效考核奖3000元,约定的加班费和假期工资基数为8000元,病事假超过10天不满20天的,考核绩效奖为1500元;超过20天的,不发绩效考核奖
2011年8月14日起,小张连续病假至2011年9月30日
他在2011年8月份和9月份的工资单位应当如何支付
【案例二】小王2005年7月技校毕业到某电池厂工作,2008年1月跳槽到某机械厂工作,未与机械厂签订劳动合同,实际每月到手工资约1200元
2011年4月1起,小王因患重病延长医疗期,连续病假至2011年底
在他病假期间的工资单位应当如何支付
一、运用“第一次折扣”和“第一根红线”确定计算病假工资基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有关的劳动报酬
国家统计局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但是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包括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实际上是在工资总额的基础上打了折扣的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计算病假工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