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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专业】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招生网站-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分数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第26号令,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院201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国标码:13899)第三条学院招生计划列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
所有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具印的普通高校本、专科学历证书
本科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学士学位
第四条办学类型:独立学院第五条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是由北京中医药大学(“211工程”建设院校、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经教育部批准,实施本、专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院校
第六条学院分两个校区:廊坊校区学院地址:廊坊市东方大学城教学南区邮政编码:065001渤海校区学院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渤海3号路东段邮政编码:061108注:专科除医学检验专业外的其它专业和本科护理学专业在渤海校区学习,本科除护理学外的其它专业和专科的医学检验专业在廊坊校区学习
第七条联系电话:010—8084181980841869传真:0316-6058929网址:www
df-college
com(公网)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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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教育网)E-mail:dongfangzhaosheng@163
com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八条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招生工作政策、制定学院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