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灾害间接经济损失的概念及分类王海滋黄渝祥(同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上海200092)摘要本文从机会成本的角度,对地震灾害间接经济损失的基本概念进行了较科学的定义和分类,并且对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讨论,从而为正确评估地震灾害损失和防灾工程投资经济效益等提供了基础
主题词:地震灾害间接经济损失灾害评估中国图书分类号:P315
91前言王海滋:博士生收稿日期:1996210224根据不同的研究目的,对地震灾害损失有着不同的定义和分类方法
本文将地震灾害损失分为经济损失和非经济损失两大类
其中,地震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又可分为固定资产损失、流动效益损失、居民财产损失和其它经济损失等等
地震灾害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地震灾害所引起的受灾体在经济价值方面的“灾前”与“灾后”的差异,也就是说,可以用“前后对比”原则来定义和估算地震灾害直接经济损失
这种直接经济损失可能是由原生地震灾害本身所造成的,也可能是由原生地震灾害以及相应的次生灾害(如火灾、水灾等等)——如果难以分离的话——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总和
在具体操作时,一般可以从某项资产过去价值形成时所需耗费的角度来估算,如采用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等等
同时,资产损失也可以从未来预期收益的角度来估算(未来收益法),如下式所示:Li11=∑Tii=0(1+ii)-(i+12)Ri(1)式中:ii为折现率,可以取部门(行业)平均投资收益率或基准收益率;因子(-(i+12))是将年收益按发生在每年的年中来考虑的
Ri和Ti是指假设该项资产没有遭受到损失时的预期年收益(第i年)和预期使用寿命
直接经济损失是地震灾害的直接作用后果
除此之外,还存在着严重的间接经济后果,即地震灾害还引发间接经济损失,其中的停减产损失及产业关联损失与固定资产损失程度等直接相关,而投资溢价损失主要取决于居民财产损失和流动资产损失中的消费品损失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