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文件西爱卫[2010]18号关于印发《农村户厕卫生标准》加强卫生厕所管理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为了加强农村卫生厕所管理,充分发挥农村卫生厕所应有的作用,防制传染病,生产清洁能源和绿色农副产品,建设生态市和城乡环境优美乡镇,现将《农村户厕卫生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9379-2003)印发各乡、镇对照检查并加强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乡、镇要将《农村户厕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印发至村民小组张贴
将“标准”《附录C(规范性附录)三联式沼气式厕所》印发至使用沼气池厕所农户;将“标准”《附录A(规范性附录)三格化粪池厕所》印发至使用三格化粪池厕所农户;将“标准”《表一,水冲式厕所建筑卫生1要求》印发至使用水冲式厕所农户;将“标准”《表二,非水冲式厕所建筑卫生要求》印发至使用普通卫生厕所农户
二、对照《标准》检查到户
各地要组织农房规划管理员、沼气协会技术服务员及村组干部深入每家每户检查核对,务必使农村户厕建设使用管理达到《标准》最低要求以上
三、市农村能源办公室要组织沼气协会相关技术人员对各乡、镇使用三联式沼气池和三格化粪池卫生厕所的农户进行检查指导,市建设局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使用水冲式和其它形式卫生厕所的农户进行检查指导并坚持把厕所纳入农房新、改、扩建的设计、审批、验收
市农能办、市建设局对农户已建设使用的卫生厕所不符合《标准》的,应指导纠正
市卫生局所属疾控中心、区、乡(镇)卫生院应加强农村卫生厕所的宣传教育和指导
四、建立完善档案资料各乡镇要结合今年上报市爱卫办、市农能办《2009年西昌市各乡、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统计表》及《2010年西昌市各乡、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统计表》,完善农户使用卫生厕所档案资料,乡镇一级必须具备每户使用卫生厕所类型及是否享受政府(项目)资金补助内容的纸质和电子文档,并汇总于9月13日下午5点前报市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