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业环境保护设计规程(DGJ08-110-2004)前言本规程是根据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沪建[2003]87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会同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在《上海市饮食业环境保护设计技术研究》的课题基础上编制完成
本规程为落实《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实施,使饮食业的污染控制在设计阶段就落实到位,为饮食业主提供污染防治方法和手段,同时为环境保护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为:1总则;2术语;3总体设计;4单体设计;5油烟净化及通风空调设计;6排水设计;7噪声及振动控制;8固体废物控制
本规程以黑体字标注的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在制定过程中,自始至终得到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的指导和关心,得到有关单位和专家的大力支持,本规程积聚了众多专家的智慧和经验,经过多次反复的修改和充实,形成本稿
在此向支持和帮助本规程制定的各单位和专家表示感谢
限于经验和水平,本规程尚存在一些不足
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在执行时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地址:上海市钦州路508号,邮政编码:200233),以使本规程逐步趋于完善
主编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昊元净之王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九设计研究院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方翠贞曾一雄包子翰朱菀中姚焕清蔡治平李磊肖青王芸上海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二00四年九月1总则1
1为适应本市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需要,提高饮食业环境保护水平,规范饮食业环境保护设计,使饮食业环境保护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程
2本规程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和在现有房屋内开办的饮食单位
非营业性的食堂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3饮食业的环境保护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的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