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局吸引用好优秀人才的意见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广泛吸纳各类优秀人才来宜工作或创业服务,最大限度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XX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吸引和用好优秀人才明确如下意见
一、鼓励企业大力引才引智1、企业引进各类人才实行“无门槛”准入制度,不受其学历、身份、地域、户籍、资历的限制
申请落户在XX县区的,公安部门应予以办理
2、对企业从市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首次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和人事代理合同3年以上且工作满2年的,在第3年由市人才开发专项基金对企业进行一次性奖励,具体标准为: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每人5万元,硕士学位、副高职称或高级技师每人2万元
同时给予引进的有关人才一次性购房补贴,其标准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部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每人20万元,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地级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或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每人10万元,硕士学位、副高职称或高级技师每人5万元
3、鼓励通过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留学人员创业园以及引进国外智力等途径,广泛吸纳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智力
对新建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鼓励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进站开展科研活动,每进站1名博士后,给予企业3万元的奖励
对建立国家级、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或引进国外智力成果推广基地(示范基地),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对企业自行实施的国外智力引进项目,市给予每项1-3万元资助;对经国家、省和XX市外国专家局批准立项,并获得经费资助的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再给予1:1配套资助
4、在企业工作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专技人员、技师和高级技师,可申请参加事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距法定退休年龄第1页共5页15年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可按照事业人员的标准参加各项社会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