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复评工作方案一、实施范围全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大型商场超市;三星级以上饭店;交通工程、运输企业
二、目标任务2014年全区企业创建、复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目标任务数6644家
其中复评647家,规模以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新创建123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等高危行业新创建3家(复评14家),一定规模的商场、超市5家,交通工程、运输企业14家,三星级以上饭店、景点3家
各单位的具体任务数详见附件
三、考评标准工矿商贸各类行业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市、区安监局颁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执行
四、方法步骤企业三级(含四级)以上标准化创建的方法、程序仍按原执行
微型企业(500万以下)标准化基本规范达标创建由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组织实施
(一)部署确定阶段
2014年10-11月,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按照下达的任务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梳理确定创建、复评企业,制定部署创建计划
(二)培训辅导阶段
2014年12月,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要组织创建、复评企业有针对性的开展业务培训与辅导
区安监局等相关部门要适时组织对培训工作的指导与督促
(三)咨询整改阶段
2014年1-6月,对参加四级以上标准化创建的企业可继续采取中介机构参与咨询评估的方式,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对参加标准化基本规范达标创建的微型企业要落实创建主体责任,对照创建标准自查整改
微型企业标准化基本规范达标创建标准、评审管理办法按区安监局网上公布第1页共3页的执行,微型企业创建和复评企业复评有条件的也可邀请中介参与咨询服务辅导
创建、复评企业针对中介机构指出的问题,要投入人力、财力、物力,严格对照标准,进行逐项整改
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全面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