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会议筹备及有关工作若干规定关于全校性大型会议组织筹备工作规定校党办字〔2010〕1号为保证全校性大型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有序进行,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确保会议顺利举行,特制定本规定。一、全校性大型会议范围包括党代会、校党委全委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代会、团代会、学代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宣传工作会议、新生开学典礼、学生毕业典礼、教学工作会议、科研工作会议、离退休工作会议、大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五四表彰大会、体育运动会等。二、会务工作分工会议由主管部门主办,有关部门协办。主办部门的主要任务是,主动做好会议内容(包括文字材料的起草)及会务的筹备工作,以及其它属于部门职责范围内、力所能及的事情。根据会议内容,分别由党委办公室或校长办公室协助做好校领导讲话稿的审核,主席台人员及座次安排,会议程序的审定。会议的新闻报道由宣传部负责。三地视频会议由现代教育中心负责。部门之间要主动协调做好工作。部门协调有困难的,由党委办公室或校长办公室负责协调。三、大会的主持1.党代会由党委负责同志主持;2.教职工代表大会由大会秘书长主持;—1—3.校党委全委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由党委副书记主持;4.新生开学典礼、学生毕业典礼由校长办公室主任主持;5.其它会议由主办部门负责人主持。四、着装要求除党代会、校党委全委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代会、团第1页共2页代会、学代会、新生开学典礼、学生毕业典礼等大会可要求统一着正装外,其他会议不再做要求。五、未尽事宜由党委办公室或校长办公室协调解决。六、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关于全校性大型会议组织筹备工作的暂行规定》(校党办字〔2000〕5号)同时废止。中共山东科技大学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2010年1月4日主题词:会务工作组织筹备规定————————————————————————––––––—————中共山东科技大学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1月11日印发————————————————————————––––––—————(共印140份)—2—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