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标准农田是农业、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工程设施,为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改变“重建轻管”现状加强建后管理和养护,做到建管并重,确保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使其持续发挥效益,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全国重要粮食生产核心区的实施意见》(政办〔20xx〕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是指对20xx年以来全县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包指田间道路、灌排渠道、输水管道、农田输配电、节水设施、生产桥、涵管等)的管理、维修、养护,保持工程的设计功能
第三条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工作根据“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进行,健全组织领导配强管护人员、保障运维经费、强化技术支撑,确保管护工作精细化、智能化、常态化、标准化、便民化、法律规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范化,打造县乡村三级联动、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多方参加的共建共治共享管护格局
第二章管护组织和职责第四条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实行县乡村三级负责制,建立村管护、乡维修、县监管的管护体系
县政府对全县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工作负总责,成立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中心,负责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
第五条项目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办事处、管委会,下同)作为本乡镇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成立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站,每个管护站明确2-3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辖区内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定期养护、应急抢修和日常检修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可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已进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试点乡镇,依托农民用水协会进行管护,接受县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中心的统一监管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为各村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的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主体,每村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