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法制工作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2014年法制工作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法制工作实际,2014年我市交通运输部门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制度建设水平
要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贯彻落实《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重点加强对规范性文件中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者影响其合法权益,涉及地方或行业保护等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完善备案审查情况通报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做到“有件必审”、“有件必登”、“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二、推动行政审批改革,继续实行简政放权
(一)精简压缩行政审批项目
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审批项目
对目前所有市级交通运输行政审批项目再次清理,取消和下放一批审批项目,严控新增行政许可事项
梳理、确认、规范除进驻市交通行政服务中心目录之外的其他行政职权,杜绝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变相实施审批
(二)做好下放和取消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
对省交通运输厅下放市级和市级下放县级的行政审批项目,要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衔接方案,明确承接主体和法律责任并做好相关后续监管工作,防止工作脱节和监管真空,确保行政审批项目“放的下,管的住”
(三)推进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的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规范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的管理,将所有审批项目纳入中心办理,明确各审批项目的申报条件、递交材料、审批时限等
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办事指南及办理流程等
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充分授权,提高办事效率
三、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要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行政裁量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和改进执法方式,进一步推广运用行政指导,文明执法
进一步推进、完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健全完善综合执法机构与公路、第1页共3页运管、海事等行业管理部门协调配合机制,理顺管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