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失业保险第一节失业概述第二节失业保险的类型划分与特征第三节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与支付第四节四川省及成都市失业保险制度第一节失业概述1、失业的定义失业是指劳动者处于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劳动愿望并确实在寻找工作的情况下,不能得到适宜职业而失去收入的状态
国际劳工组织:一定范围之内的劳动年龄人口,同时满足下述三个条件的视为失业
(1)本人无工作,没有从事有报酬的职业或自营职业;(2)本人当前具有劳动能力,可以工作;(3)本人正在采取各种方式寻找工作;我国劳动行政部门关于构成失业有四个基本特点的规定:①在劳动年龄之内;——国家规定18周岁以上可以参加工作
如果有必要,16周岁以上也可以参加工作,为未成年工
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是男55/60,女50/55
②有劳动能力;③有就业愿望;④没有找到任何职业
2、失业率的计算失业率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失业状况的主要指标
国际上通行以失业人数同在业人数与失业人数之和的比例,反映失业率
我国使用城镇登记失业率
国际通用:我国常用:合理失业率合理失业率:市场经济允许适度的、合理的失业率
不同国家由于国情不同,对合理失业率的认定是不同的
例如,在美国:一种观点是2%;一种观点是8%;政府观点是4%--4
5%之间,只要在这个限度内,就是充分就业了
——总有一部分人在找工作
3、失业类型依据失业产生的原因分为:(1)摩擦性失业由于劳动力市场功能上的缺陷造成的临时性失业,一般是由于求职的劳动者与需要提供的岗位之间存在着时间滞差而形成的失业
(2)季节性失业由于某些行业生产条件或产品受气候条件、社会风俗或购买习惯的影响,使生产对劳动力的需求出现季节性的波动而形成的失业
(3)技术性失业由于使用新机器设备和材料,采用新的生产工艺和新的生产管理方式,导致社会生产节省了劳动力而形成的失业
(4)结构性失业由于国民经济的产业结构的变化以及生产形式和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