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绿化美化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巩固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加快建设美丽,根据市《2013年全市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绿化美化行动方案》,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工作原则
科学规划、城乡共建,生态优先、体现特色,突出重点、提升品质,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2013年全市造林绿化3万亩以上,义务植树100万株以上,打造2个市绿化模范乡镇、20个森林村庄,建成一批花园小区、绿色学校,城乡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绿地面积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通过5年努力,形成“城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格局
二、工作重点(一)大力推进公共绿地绿化美化
改造和完善XX县区街道、公园、学校、住宅小区公共绿地
改造和完善市域内省道、县道和乡镇主干道道路绿化,打造陆渔路、宜洋路道路绿化精品线,实施XX县区空地绿化
(二)大力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绿化美化
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大力开展单位院落、临街面、沿路绿化美化活动,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实施,增加绿量,提升品位,形成特色
各大中型企业要高标准建设绿化隔离带,形成环厂区绿色屏障
(三)大力推进乡村绿化美化
以创建市绿化模范乡镇、森林村庄为契机,以集镇、居民点和“屋边、路边、河边、渠边、堰边”为重点,全面实施绿色街道、绿色屏障、绿色走廊、绿色庭院和绿色广场建设,广泛开展造林绿化活动,做到村村有安排、户户有行动、处处有特色,通过实施村庄绿化,实现户平新增10棵树的目标
三、责任分工(一)公共绿地绿化美化,由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教育局等部门按照管理权属负责落实,由相应责任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其绿化方案由管理单位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第1页共3页位设计,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督办和检查验收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绿化美化,由所在单位和企业各自负责组织实施,坚持标准,突出特色,树种选择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