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事项票决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区委办《关于在乡镇和部门党委(党组)推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票决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拟我局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以下简称“三重一大”)集体票决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票决,不断增强局党组工作的透明度和创造力,不断提高局党组决策的科学与效率
二、票决原则(一)民主集中的原则
凡属“三重一大”集体票决的事项必须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更好地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
(二)依法决策的原则
凡属“三重一大”集体票决的事项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不得超越法定职权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决策
(三)科学决策的原则
凡属“三重一大”集体票决的事项必须尊重客观规律,运用科学的方式方法,使决策既具有现实性和前瞻性,又具有可持续性
三、票决范围(一)重大决策部署主要包括:1、贯彻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中需要集体决定的重大举措;2、重要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方案)的制订审议;3、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重大交通运输建设协议和合同;4、机构改革等的设置和调整;第1页共4页5、重大事故处理、重要信访矛盾的化解和突发事件的处置等方面的重要事项;6、其他需要集体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二)重要人事任免主要包括:1、局机关中层干部的人事安排;2、局属各单位(部门)所(站)级领导的人事安排(区委管理的干部除外);3、局属各单位(部门)所(站)支部书记的推荐人选;4、需要集体决定向上级推荐干部的建议名单;5、其它需要集体决定的人事问题;(三)重大安保工程项目安排主要包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