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党建设工作意见为了更好地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的顺利完成,现根据江泽民同志“七一”和“五三一”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有关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我省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实际,提出以下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一、紧紧围绕企业的中心任务,积极有效地开展党的工作搞好企业的生产经营,是国有企业的中心任务
地方党委和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把保证这一中心任务的完成,推进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维护企业的稳定,作为企业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企业党组织一切活动的主要内容,作为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着力点,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和经济优势,实现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既要防止只注重生产经营忽视党的工作的倾向,又要防止脱离生产经营抓党的工作的倾向,始终坚持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为实现党的任务和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要从领导体制上确保企业党组织在完成企业中心任务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认真按照《党章》和《公司法》的要求,正确处理企业党组织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关系,规范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
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要求,大中型企业原则上党委书记和董事长一人兼;党委专职副书记进入董事会;纪检委书记进入党委会和监事会,符合条件的任党委副书记;党员总经理和部分党员副总经理进入党委会
党委会要适时对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和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研究,并通过进入董事会的党委成员的参与在决策中体现党委的意见,通过进入经理层的党委成员在执行中贯彻党委的意图,通过进入监事会的党委成员履行党组织的监督职责,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在企业的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