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评价等级的划分一、评价工作分级(一)建设项目分类根据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特征,将建设项目分为以下三类。Ⅰ类:指在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的各个过程中,可能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的建设项目;Ⅱ类:指在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的各个过程中,可能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并导致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的建设项目;Ⅲ类:指同时具备I类和Ⅱ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征的建设项目。根据不同类型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程度与范围的大小,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一、二、三级。(二)评价工作分级原则Ⅰ类和Ⅱ类建设项目,分别根据其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类型、建设项目所处区域的环境特征及其环境影响程度划定评价工作等级。Ⅲ类建设项目应分别按Ⅰ类和Ⅱ类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办法,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并按所划定的最高工作等级开展评价工作。(三)Ⅰ类建设项目工作等级划分1、划分依据I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应根据建设项目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污水排放量与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等指标确定。建设项目场地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等涉及的场地。(1)建设项目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建设项目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按包气带中岩(土)层的分布情况分为强、中、弱三级,分级原则见表4-12。表4-12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分级包气带岩土的渗透性能强岩(土)层单层厚度Mb1.0m,渗透系数K10-7cm/s,且分布连续、稳定。中岩(土)层单层厚度0.5mMb<1.0m,渗透系数K10-7cm/s,且分布连续、稳定。岩(土)层单层厚度Mb1.0m,渗透系数10-7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