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局在办事零障碍推进会讲话各位领导、同志们:按照会议的安排,下面我根据局党委研究的意见先就人保局如何进一步推进作风效能建设暨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市县实施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暨作风效能建设工作的主要精神和基本要求(一)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的主要精神3月2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作风建设暨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动员大会,研究部署新形势下作风效能建设任务
市委书记曹新平、市长张敬华参加会议,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会上,围绕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两个重要文件
一是《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制的意见》(徐委发〔2012〕11号);二是《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实施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徐委发〔2012〕10号)
《文件》明确提出了实施“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制的指导思想、实施范围、主要内容、操作程序和监督保障办法,以及对违反“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制相关规定,实施问责的问责范围、问责方式、问责情形和实施问责的基本程序
市委市政府的这两个文件,县委县政府和我局进行了全文转发或印发
在这里,我将《文件》的重点内容提示如下:一是“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制的实施范围
①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和所属站、所、队等基层单位;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上述机关、单位和组织设立的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或服务窗口(统称各级机关和相关部门)
③供水、供电、供气、通信、金融、医疗卫生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参照本意见执行
二是“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制的主要内容和操作程序
“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制主要是指,全市各级机关和相关部门,通过设立协办员岗位,由专人为前来办事的企业、基层、第1页共11页群众提供包括接待受理、咨询答疑、全程导引、主动协办、办结回复等全部办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