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联创考核办法意见根据中办发〔2003〕26号、黔党办发〔2003〕14号文件和《XX县区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市办发〔2003〕26号)精神,结合遵义实际,特制定XX县区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至**年规划及考核办法
一、**至**年规划通过三年努力,到**年,全市力争创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区、市)7个,“五个好”乡镇党委128个,“五个好”村党组织925个,“五个有”县(区、市)涉农部门和乡镇站所达80%以上,其中,创建先进县(区、市)的达90%以上
所有市、县两级列入“示范带”创建的乡镇和市、县、乡三级列入“示范带”创建的村,在第一轮三年考评中,必须实现“五个好”目标(具体规划详见附表)
二、考评标准根据市办发〔2003〕26号文件要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区、市)要达到“五个要”的目标要求,即落实责任制,要制定创建规划,要推进经济发展,要搞好服务,要抓好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建设要达到“五个好”的目标要求,即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
基层满意的县(区、市)涉农部门和群众满意的乡镇站所要达到“五个有”的目标要求,即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有一支好的专业干部队伍,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有明显的工作业绩,有科学的考评体系
具体考评标准是:(一)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区、市)“五个要”考评标准1、县(区、市)委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正确处理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经济,党委管党意识强,认真履行党委抓党建的职责
党委班子团结协作,与时俱进,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洁,为基层、为群众服务好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健全,有必要的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工作运转正常
第1页共9页2、建立健全党建工作例会、党委抓党建责任制和领导抓联系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