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管理调研报告随着“阳光财政”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做为政府公共预算中的“三公经费”支出,已成为全社会对政府预算支出观注的重点
“三公经费”支出过于庞大,已是政府预算中不争的事实,为维护政府预算的公信力,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入到发展国民经济、建设公共基本服务,扩大改革开放成果上,必须规范“三公经费”支出,从而进一步压缩行政运行成本
为此,结合我县“三公经费”存在的实际状况,对“三公经费”预算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措施提出以下思考和建议
一、“三公经费”状况及存在原因我县属国家级贫困县,2012年全年公共财政收入为24873万元,在全市十区县中排名末位
2012年,全县供养人员为6929人,其中在职人员4767人
全县核定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编制143辆(不含中央确定的17个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的系统)
2012年部门决算中,“三公经费”支出2507万元,占全年公共财政收入24873万元的10
07%,占全年“商品服务支出”20047万元的12
其中:公务接待支出为10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1136万元
在职人均“三公经费”为5259万元/年,仅次于当年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756元/年
若加上各部门变相计入“会议费”、“培训费”中的接待和用车支出(全年以上两项费用决算数为2688万元,按30%计算三公经费),预计我县在职人员“三公经费”人均实际支出数为6950元/年,远超当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
通过以上数据分析,做为国家级扶贫工作重点县,无论从公共财政收入、人均财力、农民人均纯收入上对比,均远低于市内其他兄弟区县,而我县的“三公经费”比例之高,与做为国家级贫困县的实际情况是严重不符合的
虽然近年来,我县因移民迁建,各项工作任务重、难点热点复杂是导致“三公经费”支出较高的主要原因之一,但剔除这些因素后,预计人均“三公经费”支出约5000元/年,其规模仍然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