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篇一】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经太原市迎泽区委、区政府的批准,太原白鹭文具厂进行国有企业改制工作
随着企业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劳动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
为了推动国企改制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市政府《关于推动我市国有企业建立多元投资主体的指导意见》(并政发[2000]81号)及其实施细则(并经[2001]56号)、太原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国有工交、商贸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并发[2024]1号)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以下职工安置方案
一、企业职工情况1、截至2024年5月30日,企业职工人数为255人
2、离退休人员109人,全部为退休人员
3、在职职工146人,其中在岗人员107人,不在岗人员39人
其中1986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113人,1986年9月30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33人
4、内退职工5人
5、特别职工1人,是工伤职工
6、职工遗属3人
二、安置的指导思想和依据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略三、职工安置的原则、思路及形式(一)安置的原则职工安置实行充分尊重职工意愿、企业友情操作、区别合理对待的原则,做到服从分配有岗位,置换身份有补偿,内部退养有保障
改制后的新公司应负责安置原企业职工
在改制中由于资产重组,用人主体发生变化,原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由改制后的企业代为支付经济补偿金;新企业与原企业职工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重签劳动合同,负责续接各种保险,并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鉴证
(二)安置的思路1、改制后的企业与职工实行双向选择,对不进入改制企业的职工,由企业按国家规定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或一次性安置费,原企业依法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对进入改制企业的职工也要调整劳动关系,由改制后的企业与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其经济补偿金可在职工自愿的基础上转为对改制企业的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