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乡镇灾民转移安置的应急预案为了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建立健全救灾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灾害发生时灾民及时转移安置,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镇政府统一指挥,镇村分级负责、密切配合的灾民转移应急领导体制
分工综合协调的原则,各行政村“两委”及民兵要根据预案明确的救灾职能,做到相互配合和衔接,共同完成灾民转移任务
突出重点的原则,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救援工作的重点是把救人放在首位,千方百计转移被围困群众,妥善解决灾民的衣食住问题
二、转移安置对象本预案所称的转移安置对象是指因洪涝、风雹(包括龙卷风、飓风、沙尘暴等)、台风(包括热带风暴)、地震、雪灾、滑坡、泥石流等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村庄受淹、冲毁危房倒塌、地质塌方、河道采沙点冲毁、在建工程受淹冲毁的灾民和重大灾害来袭时需要转移的准灾民
三、灾民转移安置(一)灾民转移根据灾害进展程度,分批组织灾民转移:第一批转移人员:自然灾害来袭时,根据县防汛防旱指挥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指令和气象部门信息,首先转移地质灾害点(坝山底村颇田地质灾害点、岔里村大山坞口地质灾害点、林坞村林坞口地质灾害点)住危房的群众
第二批转移人员:根据自然灾害等级程度,及时转移低洼易淹村庄的群众
第三批转移人员:其他住危房的群众
(二)灾民安置灾民安置坚持“分散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为辅”的原则
分散安置:根据灾情,由村“两委”及民兵组织灾民转移到相应的安置户安置
集中安置:根据灾情,由村“两委”及民兵组织灾民转移到各村避灾安置点(村办公楼和大会堂)和**镇避灾中心安置
(地点在镇敬老院)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灾民转移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镇政府有关工作人员、镇卫生院医护人员、**派出所民警等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