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商局开展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篇一】工商局开展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为纪念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消法》实施20周年及新修订《消法》,3月15日正式实施,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创导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
县工商局全局上下仔细学习上级局相关指示精神,精心组织积极开展“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现将开展活动情况总结如下:一、精心组织,营造浓厚的消费维权及新《消法》宣传氛围(一)3月14日,恰逢凤城墟天,县工商局主动与县消委会配合组织了质监局、食药局、烟草局、物价局等12成员单位以及电信、移动等公共服务企业,在县城南门广场开展了以宣传新《消法》和《消法》实施20年为重点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和现场受理消费纠纷投诉举报活动,县电视台对活动现场进行了现场跟踪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道
活动现场,设立12块消费维权知识展示板,工商人员向过往群众讲授辨别假冒伪劣商品方法
共发放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材料4000余份、接受咨询260余人次、受理投诉3起
(二)3月15日,通过移动、电信两家通信公司群发新《消法》宣传短信
受众客户14万人
还分别制作LED字幕及图片,在南门、下坑两个广场设置的永久LED大屏幕进行字幕滚动宣传新《消法》的主要内容
(三)3月12日至18日,通过县电视台宣传新《消法》
滚动播放内容为:新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月15日起施行
新《消法》为您维权;有效运用新《消法》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维权请用新《消法》
(四)3月13日-15日,通过县邮政局夹报邮寄送新《消法》宣传材料4000份
二、全县工商所及12315消费维权站点形式多样、特色鲜亮、重点突出开展新《消法》宣传活动(一)3
15期间,各工商所结合各自辖区实际开展现场投诉受理、消费纠纷调解、法规政策咨询、商品真假识别和消费指导等活动共8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