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具体化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现场会和全市纪念建党89周年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吉组发[2010]5号《关于全面推行“五个具体化”措施、扎实有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长办发[2010]20号《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行全市创先争优活动目标内容具体化、实践载体具体化、考评标准具体化、推进过程具体化、表彰宣传具体化,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围绕服务大局明确争创任务,实行目标内容具体化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是中央确定的创先争优活动的总目标
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把中央和省、市委提出的目标要求,具体化为可操作、能落实的争创目标和任务
1、推动科学发展
县(市)区、开发区要把争创目标具体化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统筹”,大力发展特色支柱产业,实施投资拉动、重大项目建设、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等重大发展战略
通过争创,当地gdp、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入、农民人均收入等经济指标实现新的增长
市直部门要把争创目标具体化为落实党和政府推动科学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提高服务效能、提供各方面保证的实际措施
通过争创,各部门各单位服务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的执行力和质量水平要有明显提升,每年要有一项工作得到上级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肯定或表彰
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把争创目标具体化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修缮重建水毁基础设施等具体任务
通过争创,农村经济有新发展、农民生活有新提高、乡风文明有新气象、村容村貌有新改观
街道社区党组织要把争创目标具体化为拓展服务社区功能、帮助群众就业创业、丰富群众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