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学习心得体会民事诉讼法名词解释1
传来证据:也称“派生证据”,指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即经过转述、传抄、复制、复印的第二手的证据2
合议庭通过阅卷、调查、询问当事人,在全部事实核对清楚后,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直接作出裁判的审理方式
是二审中的一种审理方式3
回避: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的情形时,退出案件审理活动的制度4
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前或诉讼过程中,为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免受难以弥补的损害或使将来的生效判决得以顺利执行,依申请或依职权对有关财产采取的保护性措施
既判力:即实质确定力,指生效民事判决对诉讼标的之判断对法院和双方当事人等所产生的约束力6
诉讼承担:指在诉讼进行中,由于法定事由的出现,一方当事人将其诉讼权利义务转移给他人,由他人承担原当事人已经开始的诉讼7
指实体法上的权利主体或者法律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以自己的名义,为了他人的利益或者代表他人的利益,就因该实体权利或者法律关系所产生的纠纷而提起诉讼,所受判决的效力及于原来民事主体的情形
书证: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9
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价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移送管辖:指某一个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11
证明责任:又称举证责任,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向法院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第1页共5页12
指法官通过对证据的审查判断后,在内心有相当大的把握相信该事实已经发生,并且已经发生的可能性大于没有发生的可能性
简答题1)简述非涉外案件协议管辖的条件1
在审级上,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2
在案件类型上,协议管辖只限于因合同纠纷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起的诉讼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