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事务所实习报告事务所实习报告三篇随着人们自身素养提升,报告运用的次数愈发增长,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信任许多挚友都对写报告感到特别苦恼吧,下面是我整理的事务所实习报告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事务所实习报告篇1本人于四月在xx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一个月的实习工作。在实习期间,我亲身接触到了律师实务,实际参加了一些案件的诉讼过程,第1页共34页独立完成了几篇律师日常法律文书的写作。现将实习期间的工作经验总结为本报告。本实习报告正文部分将分三个部分完成。第一部分为实践阅历,主要探讨一些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工作方法。其次部分为诉讼技巧,主要论述在诉讼过程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部分为法律文书,主要探讨初规范性格式外,在律师文书应当留意的问题。一、实践阅历1、以事实为依据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探讨,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运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第2页共34页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探讨法律适用外,就是仔细的搜集证据,驾驭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当留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见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当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推断,细致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冲突;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供应的证据与诉讼恳求之间有无冲突;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恳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恳求之间的关系,不行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第3页共34页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恳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担当其交通费,而在其主见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褶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赤壁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说明》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见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明显,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恳求以及供应的证据之间存在冲突,干脆影响了诉讼恳求的成立。第4页共34页2、注意交易习惯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全部社会生活。对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干脆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习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干脆确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当留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许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干脆影响案件的结果。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始终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见对方担当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见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第5页共34页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说明》规定,合同应当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见:依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全部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说明》。合同有效,对方应担当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3、注意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依据我国的宪政结构,地方国家,人大有权力指定行政法规以及第6页共34页地方规章。这些规章虽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确具有规范性效力,可以在诉讼中干脆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因此其在现实中的诉讼纠纷中确非常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与法律的确定性之间存在冲突。为了保证规则的涵盖面,法律不得不运用抽象语言表述规则,这样确又与客观事实之间产生肯定距离。在大多数诉讼中,虽然都有法律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但是确没有明确给出解决纠纷的方,把相关问题交给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解决。因此在诉讼中肯定要留意行政法规地方规章。首先应留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国家,人大对案件涉及的问题有无规定。其次,应当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