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公厕构建监管意见随着我区城乡规模的不断扩大,大部分城乡公厕设置的数量、标准和管理水平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加快城乡公厕的建设是当前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城市公厕建设的实施意见》(政办〔〕275号)及市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市城市公厕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9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加强公厕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意义城市公厕建设与管理水平是衡量城市基础设施水平的尺度之一,是反映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是树立城市新形象的重要窗口
加快公厕建设步伐,全面提高公厕管理水平,对深化我区文明城市建设,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目标任务按照“XX县区每万人有3—4座公厕,所有城市、县城步行10—15分钟就能找到一座简易厕所、步行25分钟就能找到一座标准公厕”的要求
年至年在全区和试点小城镇新增22座公厕(包括移动公厕),其中年7座,年15座(试点小城镇新增2座)
新增公厕主要包括四类:(1)新建独立式公厕;(2)大型商场、超市、宾馆、餐饮场所、娱乐场所、车站码头、市场、加油站、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新建附属式公共厕所;(3)新建活动式公厕,在人员比较密集、用地比较紧张的地段,推广使用节能环保的新型活动式公厕;(4)利用既有建筑改造成公厕或改造提升损坏、废弃的公厕
加大城乡公厕管理工作,目前,全区共有公厕606座,其中镇区18座,农村公厕588座
力争做到全区所有公厕都有专人管理,定期对每座公厕进行维护,每座公厕的通风、除臭、清洁、卫生等基本功能做好,一类公厕做到“九无”,即无纸片、烟蒂、粪迹、痰迹、窗格积灰、蛛网、成蝇、蝇蛆,以及无臭无味
三、实施步骤第1页共5页(一)统一规划布点,落实项目选址
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导则》,配合规划、建设、发改、财政、国土、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