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贯彻实施lt;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gt;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深入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重要作用,国家旅游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共同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十三五”期间,力争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全国25个省(区、市)2
26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230万贫困户、747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2016-2018年减少1
26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400万贫困人口脱贫;——2019-2020年减少1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347万贫困人口脱贫
——通过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使全国1万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年旅游经营收入达到100万元,贫困人口年人均旅游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
(二)基本原则中央统筹、地方负责
按照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县(市、区、旗)抓落实的管理体制,中央各相关部门负责制定配套方案,明确工作部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筹负责本辖区内乡村旅游扶贫工作,整合省内资源予以支持
各县(市、区、旗)政府要组织实施好扶贫项目,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扶贫资金用到刀刃上
部门协作、合力推进
各相关部门根据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各自职能,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分配资金、安排项目时向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倾斜,形成旅游扶贫开发合力
第1页共6页因地制宜、创新模式
因地制宜确定各类乡村旅游建设发展类型,选择精准到户到人的脱贫模式
创新投融资方式和途径,为贫困地区发展乡村旅游提供更有力的资金支持
各项旅游建设尽可能利用原有建设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