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5页第四章进出口商品归类第一节《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基本情况一、概述《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HarmonizedCommodityDescriptionandCodingSystem)简称协调制度(H.S),是在《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分类目录》(CCCN)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目录》(SITC)的基础上协调国际上多种主要的税则、统计、运输等商品分类目录而制定的一部多用途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其主要特点是完整、系统、通用及准确
我国海关自1992年1月1日起采用该制度,以其为基础结合我国实际出口货物情况,编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
世界贸易组织(WTO)贸易总量的98%以上的货物是以协调制度目录进行分类的
二、《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基本结构已是第四次修订的2002年新版本协调制度商品目录将国际贸易涉及的各种商品按照生产部类、自然属性和不同功能用途等到分为二十一类,97章,整个分类体系法律效力文本由三部分组成:归类总规则;类注释、章注释及子目注释;商品名称及编码
(一)商品名称与编码表的构成商品编码表由协调制度编码和商品名称组成,是协调制度分类目录的主体,从属二十一类,分布在97章
商品编码栏居左,商品名称居右,依次构成一横行
1.分类原则(1)协调制度遵循科学的原理和规则进行分类,多以分类标志作为依据
类的设定:协调制度基本以社会生产的分工(或称生产部类)为类的划分依据,将属于同一生产部类的产品归在同一类里,如农业产品归在第一类、第二类,第六类为化学工业及相关工业的产品,第十一类为纺织工业的产品,冶金工业产品、机电制造业产品分别在第十五类和第十六类等
章的设定:以商品的自然属性(原料性商品)或所具有的功能和用途(制成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