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从业考核工作方案为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根据卫生部制订的《乡村医生考核办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以提高乡村医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以及群众基本公共卫生受益度为核心,在严把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准入的基础上,实施乡村医生定期考核制度,提高乡村医生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规范执业活动,保障人民健康,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组织管理县卫计局成立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负责全县乡村医生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各乡镇卫生院、柏溪镇公卫中心要成立由卫生院领导为组长,医疗、药学、公共卫生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考核小组,负责统一协调部署和落实本辖区的考核工作,考核小组人员名单于2015年9月2日前报县卫计局考核委员会
三、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经注册在村级医疗机构执业的乡村医生
在村级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等人员按照《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相关规定另行安排考核
女55周岁、男60周岁,仍被聘用在村站工作的乡村医生,可不参加业务水平考核,但需进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职业道德考评
四、考核内容乡村医生考核包括业务考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业务水平、学习培训情况、服务规范情况)和职业道德评定(医德医风情况、服务态度情况等)两方面内容
(一)业务考评主要包括:第1页共5页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当地乡镇卫生院赋予的公共卫生任务完成情况、一般医疗服务(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一般诊治、转诊服务)开展情况
2、业务水平
从事公共卫生和一般医疗服务所具备的知识和技能情况
3、学习培训情况
参加医学培训、在岗医学学历教育情况
4、服务规范情况
依法执业和《基本药物目录》执行情况
(二)职业道德评定主要内容包括
医德医风情况、服务态度情况等
五、考核方式和程序(一)考核方式1、个人述职
以提交书面述职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