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上半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总结按照《报送2018年上半年综治目标责任书自查报告及负面清单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关于转发市综治办〈2018年**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考评细则(县)〉的通知》,我单位对照考核指标,认真开展了自评自查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仲裁机构设立及经费保障情况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通知》,我县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
截至目前,县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为13人,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农工部,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的日常工作
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32人,聘期5年
全县11个乡镇按照要求,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纳入本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范围,已有**个村民委员会成立了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小组,形成完备的县级仲裁、乡村调解、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
保障仲裁工作经费
仲裁日常工作经费2015年开始列入县级财政预算,2018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经费预算5万元,对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仲裁能力建设情况1
建设仲裁基础设施
我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和合议调解室设在**路办公楼,配备了电子显示屏、仲裁员席、申请人席、被申请人席、旁听席等必需的庭审设备;建立了案件受理室、档案会商室
制定仲裁规章制度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示范章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农第1页共3页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章程》,进一步明确我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职责,完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的管理机制,健全仲裁工作机制、议事规则
同时,研究制定了《**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