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学习心得***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保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
政务服务中心”)的规范、高效运行,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争创藏区一流政务服务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政务服务中心是***人民政府设立的面向社会公众办理行政审批项目和其他服务事项的机构和场所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的职责
(一)制定规范
政务服务中心业务运行和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平行审批的事项组织协调;对审批项目的运转情况进行协调、督察;(二)对进入
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组织部门窗口规范、高效、优质服务,并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受理当事人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效率等方面的投诉;(三)对全
各县政务服务中心提供业务指导,对政务服务分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四)完成
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二章项目管理第四条
政府向社会公告的
级各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都应进入
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暂不具备条件在
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须报经
第五条已经进入
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各部门不得再在原单位受理
第六条各部门需要对进入
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进行调整、变更的,应及时报告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并提出意见后,报
人民政府批准
第1页共4页第七条各部门对进入
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应依法制定相应的办事流程,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授予窗口工作人员相应的审核、批准权限
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都应实行“法定依据、办理程序、申报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