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XX县区水域环境卫生管理,维护环境卫生秩序,净化城市环境,根据《X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XX县区水域是指釜溪河双河口至金子凼闸堰、旭水河艾叶堰至双河口、威远河*段廖家堰至双河口之间的河面及沿岸滩涂、边坡
第三条XX县区水域环境卫生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XX县区水域的环境卫生,有权制止和举报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五条XX县区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实行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六条市建设局负责XX县区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协调和检查工作,负责XX县区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域划分,负责制定环境卫生整治计划及检查验收标准,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市交通局协助做好XX县区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具体负责釜溪河老新桥至金子凼闸堰河道水面垃圾、漂浮物的打捞工作
市水利农机局协助做好XX县区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具体负责釜溪河双河口至金子凼闸堰河道清淤、清障工作
第七条釜溪河双河口至金子凼闸堰沿岸滩涂、边坡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XX县区、XX县区、XX县区政府及高XX县区管委会负责
釜溪河双河口至老新桥河道水面垃圾、漂浮物的打捞工作由XX县区政府负责
旭水河艾叶堰至双河口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XX县区、XX县区政府负责
威远河*段廖家堰至双河口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XX县区政府负责
第八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各区执法分局、高XX县区执法大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XX县区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第九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XX县区水域倾倒垃圾
第1页共2页第十条在XX县区水域河道内经营、管理船舶(含趸船)、码头和闸堰等设施的单位,应当制定保洁制度,配置保洁和粪污收集的设施、工具,收集废弃物、粪污向指定的地点倾倒
第十一条XX县区水域沿岸滩涂、边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