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校和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根据《州卫生执法监督所关于开展传染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我所制定了《染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方案》,于2010年3月1-11日,在全县范围内(因时间关系未到白羊乡)开展了对各级医疗机构、县疾控中心、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等单位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总如下:共检查二级以上医院2家,乡镇卫生院21家,疾控中心1家,保健站1家、计划生育指导站1家,医务室2家,村卫生站67家次,中小学校28家和托幼儿机构2家
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50余人次,执法车辆11台次
一、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卫生监督情况1、医疗机构: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的报告,设有兼职管理人员,各门诊科室、住院部各科室设置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传染病登记本,首诊医生发现疫情时及时填写了传染病报告卡,由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登记、直报工作
但个别乡镇医疗机构存在漏报、漏登记现象
2、疾控机构:配备了专职疫情报告管理人员,完善疫情报告管理制度,通过网络直报疫情,成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每日对疫情进行动态监控,定期做出疫情分析报告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在明显位置设置危险生物卫生标志和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标志,建立生物安全责任制,建立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二、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1、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第1页共3页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设有兼职管理人员,相关培训记录、医疗废物登记较齐全,设立了医疗废物暂存点,医疗废物交由县垃圾处理机构同生活垃圾一并处置或自行焚烧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