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实施方案一、完善组织机构成立由XX县区人民政府分管道路交通安全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财政局、安监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农机局、交警大队、教育局及相关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由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县人民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将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内容,每年对各乡镇(办事处)进行考核
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本乡镇(办事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
乡镇(办事处)成立交通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由乡镇长、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安全和政法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农机站或农业综合服务站主要负责人和各行政村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组织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乡镇(办事处)安监站站长任办公室主任,并配备2-3名工作人员,负责协调、组织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协助相关执法部门查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各行政村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由村委会主任任站长,治保主任任副站长,并明确一名专职或兼职交通安全员,负责本村交通安全信息收集和管理服务工作
安监、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公路、运管、农机、教育、财政等部门负责对乡镇(办事处)交通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的相关业务工作进行具体指导,督促、监督乡镇(办事处)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效开展工作
二、建立责任包保体系全县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覆盖的原则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责任包保体系,逐级、逐单位、逐人明确包保任务,签订责任状
具体内容为:县级领导包联系乡镇和辖区内的国、省道、XX县区主干道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驾驶人、车辆的管理;乡镇(办事处)领导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