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石景山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石景山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一、申请条件:1、申请人户籍登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
其中,家庭为单人的申请人,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的,应当满3年;2、申请家庭上一年度家庭收入的标准要按家庭人口不同而不同:1人户家庭、2人户家庭、3人户家庭、4人户家庭、5人及以上家庭的年收入应分别低于22700元、36300元、45300元、52900元、60000元;3、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24万元,2人户家庭低于27万元,3人户低于36万元,4人户低于45万元,5人户及以上家庭低于48万元;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要低于10平方米,且5年内没有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二、申请程序1、按类领表有xx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住房面积没有达标的居民家庭或者无房户,可按不同类别分别领榷xx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xx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xx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
2、领表填表填写核定表的申请购房人,需核定家庭收入(老政策规定为6万元/年以下;目前在陶然亭试点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新政策规定:1人户家庭、2人户家庭、3人户家庭、4人户家庭、5人及以上家庭),此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目前大部分人都填此表
第1页共3页填写审批表的申请购房人(大多为公务员或教师),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此表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填写石景山经济适用房审核表的申请购房人,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是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带上此表和拆迁人出具的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