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吴邦国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文)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3月10日上午9时,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吴邦国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加紧迫,这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各方面反映强烈的问题
因此,我们要再继续加强立法工作的同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
民主和法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的本质体现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确保2010年形成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和任务已经完成,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
这是关乎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要事、喜事、善事
但是,正如吴邦国委员长所言,“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因此,从发展和现实的眼光看,法律体系形成后,还有很长路要走
还要健全体制机制
应该说,目前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各方面,总体上还是环境良好、政令畅通的
但是,正如温家宝总理在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指出的一样,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
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较多
这就要求我们,我们要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推进改革,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
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全面突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改革创新,第1页共3页从根本上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