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县委组织发展工作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切实加强我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精神,现就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重点做好高知识群体和各类人才、生产工作第一线、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在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整体水平,为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要求(一)全县每年计划发展新党员达到500名常数
每年新发展党员一般占本单位现有党员数的3%左右
(二)进一步做好在生产、工作第一线的工人、农民中发展党员的工作
当年发展的生产一线工人、农民党员不低于发展总数的40%
农村要立足于把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先进分子培养发展成党员,企业要注重在员工中,特别是企业经营管理骨干和技术骨干中发展党员
(三)进一步做好在青年中发展党员的工作
当年新发展的35岁以下的青年党员不低于发展总数的70%
坚持着眼长远,立足教育,重在培养,个别发展,继续在中学生中扎实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注意在高年级学生特别是学生干部中发展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及早入手,加强教育,使其在毕业前能顺利加入党组织
(四)改善新发展党员的文化结构,在农村,发展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不低于发展数的50%;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发展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不低于发展数的80%
其中,大专以上不低于发展数的35%
第1页共4页(五)重视发展妇女入党,女党员不低于发展总数的35%,其中,农村、企业、教学科研一线的女党员不低于女党员发展数的60%
(六)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严格程序和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