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家鑫案的感想5则范文药家鑫案分析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于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驾驶红色雪佛兰小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学院长安校区返回西安,当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围墙外时,撞上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张妙,后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怕张妙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之恶念,遂从随身背包中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
杀人后,被告人药家鑫驾车逃离现场,当车行至翰林路郭南村口时再次将两行人撞伤,后交警大队郭杜中队将肇事车辆暂扣待处理
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法医鉴定:死者张妙系胸部锐器刺创致主动脉、上腔静脉破裂大出血而死亡
2011年3月23日,该案件在XX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
“去年10月20日晚11点多,我开车去大学城见朋友,返回西安的路上,我低头换光碟时感觉车身颤了一下,我停下车,透过车灯发现,车前有一辆电动自行车
下车后,发现一个女的躺在地上,距离我的车只有两三米,并且抬起头正在记车号
我当时特别慌乱,想着要是被撞者落下终身残疾,她会缠我一辈子
一看周围没有目击者,所以,我一时鬼迷心窍,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将她杀死了……之后,我开车逃离现场
没多久又撞了两个人,想再驾车逃跑时,被附近居民围在现场,后来就被警察抓了
”——药家鑫自述案件开审XX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公诉,药家鑫在讯问中说,自己于2010年7月拿到的驾照,轿车属于他名下,2010年6月购买
他承认在案发时内心非常害怕,杀人只是一念之差,而作案的凶器是一把长二三十公分的单刃切肉刀,是他在案发当天在超市买的
他说,他装着刀的包就放在副驾驶位置上,下车查看时,他随身带着包下去的
因为他父母叮嘱他,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
在下车查看时发现张妙躺着有呻吟声
他没有询问伤情,第1页共10页也没有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