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制度的意见各市、县(市、区)委,省直各部门党委(党组):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管理监督的意见》(浙委[*]32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浙委(*)23号),促进党政“一把手”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现就实施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制度提出如下意见:一、实施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制度,是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对党政“一把手”教育、管理和监督,关心、爱护干部的一项重要措施
各级党委、纪委和组织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抓好落实
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加强学习,不断增强监督意识,认真执行年度总结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市、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省、市党政机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三、报告的主要内容:(1)思想作风情况
包括政治理论学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团结、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质等情况
(2)工作情况
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主要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具体作用以及所取得的绩效等;还存在哪些问题,应如何解决
(3)廉洁自律的情况
包括遵守中央、省委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的情况;家庭住房调整,配偶和子女工作安排、变动、提拔任用、出国(境)和在国外定居等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4)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包括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的情况;第1页共3页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情况;对所辖地区、部门、系统、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等;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