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低保工作的调研报告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的要求,为使农村低保政策在贯彻落实中准确、公正,确保国家惠民政策的阳光普照全县贫困百姓,xx县审计局对20**年农村低保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基本情况xx县属国贫县,全县总面积3773平方公里,辖2乡2镇,7个社区,64个行政村,398个村民小组,全县总人口10
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
6万人,农业人口6
2006年全县启动农村低保工作,截至2008年12月有农村低保对象4578户,6388人;自2008年起,实施了农村低保分类施保制度,根据低保对象家庭情况将低保对象分为a、b、c三类
2009年a类低保保障对象占农村低保总人数的10%,补助标准由2008年的924元/人/年,增长到1200元/人/年;b类保障对象占农村低保总人数的70%,补助标准由2008年的600元/人/年,增长到800元/人/年;c类保障对象占农村低保总人数的20%,补助标准由438元/人/年增长到600元/人/年
同时,高标准、严要求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三类低保档案,加大了低保对象管理力度,狠抓了农村低保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健全乡镇、村级低保工作组织,规范了村委会接受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复查、张榜公示上报、乡镇核查公示、民政局抽查公示等一整套工作程序,使基层的低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强化了动态管理运行机制,各乡镇组建了农村低保审核领导小组,全县64个行政村均设了民政协理员,大大提高了监管力度
调查结果表明:我县农村低保对象致贫原因可归纳为以下几种:一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家庭无收入者,这部分家庭成员大部分为年老多病人员,不能从事生产劳动,并且由于子女不在身边或子女有困难不能照料,造成家中无收入导致贫困;二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这部分家庭劳动能力少,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