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规划区内违章建筑情况的调研报告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协主席会议工作安排,20**年4月中旬由市政协提案委牵头深入规划局、国土局、住建局等有关单位,历时40多天,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等形式,全面了解了我市城市规划区内违章建筑相关情况
现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近几年,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市场的日益火爆,群众对XX县区住房的刚性需求,导致我市城市建设秩序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突出表现在XX县区范围内违法占地行为屡禁不止,违章建筑愈演愈烈
据统计,2008年—2013年我市规划区内共发生违法建设行为318起,违法建筑面积56
95万余平方米
其中,琼湖街道办事处有违法违章建筑129起,违法建筑面积22
77万平方米;庆云山街道办事处有违法违章建筑36起,违法建筑面积7
25万平方米;经开区有违法违章建筑25起,违法建筑面积3
64万平方米;万子湖乡嘉禾社区1—7组有违法违章建筑128起,违法建筑面积23
29万平方米
上述这些建筑,不管是非法占地超标超层的,还是擅自拆旧新建的,甚至那些名义上通过了社区审批的291起建筑,均属于违反城乡规划的违章建筑
二、违章建筑的现状我市XX县区的违章建筑大体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但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违章建筑
具体表现为在宅基地或周围承包地上擅自建房(超面积、超层)和旧房改造(拆屋建屋)
一类是侵占国有、集体土地的违法建设行为,具体表现为非法买卖国有集体土地,填湖占地从事非法房地产开发
这些违章建筑大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的虽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超标准建设,违建者大多采用简易低劣的建筑材料,且建设时间短,随意性强、反复性大,他们挖空心思,就连顶楼的露台(平台)或楼顶公共区域也不放过,已经到了无孔不入的地步
第1页共7页城乡结合部的违章建筑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违建所占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