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指导,使发展党员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按要求顺利进行,现提出2006年全州发展党员工作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2006年全州发展党员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任务,着眼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全州发展党员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现场会议精神,遵循发展党员工作方针,严格依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严把入口,突出重点,夯实基础,切实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和布局;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党组织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实现全州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全州新党员队伍结构比例总体上要力争达到:一是发展生产、工作一线党员达80%左右;二是发展35岁以下青年党员达到75%;三是发展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党员达到80%;四是发展妇女党员达到35%;五是发展非公领域党员达到7%;六是发展致富能手党员达到农民党员的92%
通过实现上述目标,力争达到“三个”突破
一是拓宽发展源头,在后备力量建设上求新突破;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在发展难点上求新突破;三是严格发展标准,在提高质量上求新突破
三、工作措施(一)制定发展计划,切实做好超前考察工作
各级党委要科学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合理安排工作日程,防止出现赶任务、忽视程序和手续的现象
进一步加强超前考察工作,严格第1页共3页考察程序,认真审查有关材料,听取情况介绍,进行测试、综合评审、反馈指导
凡未经超前考察的不得列入发展计划
建立健全考察责任制,基层党组织、组织员、考察人要对考察结果负责,确保超前考察质量,防止多报发展对象、上交矛盾和考察不负责任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