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工程建设补偿安置意见一、目标任务加强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为我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创造良好条件,确保实现“一年打基础,两年大起步,三年出精品,五年投营运”的目标任务
二、征地拆迁范围我市轨道交通工程规划控制区域内的所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地下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三、征地拆迁模式按照“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市区联动、以区为主、属地管理、属地征地拆迁”的原则,由市相关部门和相关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共同做好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人,负责轨道交通项目的工程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周边土地的开发利用,并负责办理征地拆迁相关手续
市相关部门根据轨道交通工程控制性规划、地铁站点周边土地及上盖物业开发和建设的需要,科学划定征地拆迁范围,由市人民政府与相关各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征地拆迁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由市、区(开发区)两级财政按1:1的比例共同出资,相关各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任务
相关各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作为轨道交通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组织实施工作,并负责征地拆迁过程中的信访稳定工作
由市规划局发布公告,对轨道交通项目沿线、端部区域和未来城市发展区域一定范围的土地实行规划控制,由市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纳入政府储备
市建委、法制局、财政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市政管理执法局、园林局、房管局、公安局、拆迁办、轨道办等部门和单位依法做好相关指导管理和支持配合工作
四、加强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第1页共3页为切实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市轨道交通建设委员会下设规划与征地拆迁指挥部,由市政府主管城建工作的副秘书长任指挥长,市相关部门和单位、相关各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
指挥部负责制订我市轨道交通建设征地拆迁相关政策规定制订我市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