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镇纪委“三转”问题的调研报告乡镇纪委作为最基层的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按照“三转”的要求,厘清职责,强化主业,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能力,还需要积极实践和不断探索
近期,襄阳市针对乡镇纪委“三转”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查看、分析资料等形式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是规范分工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大环境下,乡镇党委与各职能部门和村(社区)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分解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减轻乡镇纪委书记参与其他工作的责任,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用主要精力履行主责
二是落实排序规定
根据省市纪委要求,乡镇党组织及时规范乡镇纪委书记在班子成员中的排序,所有乡镇纪委书记排名都在党委副书记之后,提高乡镇纪委书记和乡镇纪检监察机关的地位,更好保障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
三是营造“三转”氛围
通过纪检网站、新闻报刊等多种载体,采取专题培训、专家授课、教育展览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各界都理解、支持“三转”的大环境
拓宽渠道,构建了群众参与反腐的工作机制,积极吸纳各类代表,组建了特邀监督员、监察员、研究员“三员”队伍,定期通报工作、召开纳谏会,充分发挥“三员”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教育引导、参谋智囊、桥梁纽带和监督作用,营造了反腐倡廉强大气场
一是积极整合办案力量
各县(市)区纪委将乡镇划分为若干办案协作区,实行线索统一管理、人员统一调配、查办统一组织、执纪统一标准,建立与检察、公安、审计联席办案制度,使查办案件由“单兵作战”转向“协同会战”,彰显了“拳头效应”
二是强化“再监督”
把监督的切入点从配合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上来
如在“三公”经费的监督管理上,不再直接参与平时的检查,而是定期从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班开展检查,并根据专班检查结果,对“三公”经费开支不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