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洋街道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专项预案为高效、有序地做好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武义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定本专项预案
一、地质灾害定义(一)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地质灾害应急,是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为了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
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是指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短期内可能发生灾害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危急状态
(三)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
临灾应急: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后,即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称为临灾应急
灾害应急:发生地质灾害后,即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称为灾害应急
二、地质灾害分级(一)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二)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按照受威胁的人数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分为四个等级:1、特大级:受威胁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2、重大级:受威胁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