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推进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范围与分工(一)检察机关介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预防的范围,主要是省、市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和我市投资额较大且工期较长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检察机关参加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预防分工,按照“属地管理、上下联动”的原则进行
省、市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的预防,由市检察院和市交通运输局共同负责;市委托我市管理的不跨区域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和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我市检察院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我市一般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市检察院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三)检察机关在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预防工作中要紧密结合集中开展“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专项预防工作活动,按照《市检察机关开展重大工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对政府投资重大工程和民生项目实行专项预防特派员制度的意见》、《市检察机关对政府投资重大工程和民生项目实行专项预防特派员制度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专项预防特派员工作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深入开展
三、组织领导与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联合预防体系
市检察院与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筹协调,组织落实预防工作各项措施
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及市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及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的负责人和交通运输局有关内设机构负责人组成(名单附后)
市交通第1页共4页运输局要督促所属交通建设、设计、施工与监理单位,结合职责目标,明确预防工作负责人,形成上下联动、运转顺畅、机制健全、协调有力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预防网络体系
负责及时向上级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