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发展中小企业的实施意见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经济板块管委会(办公室),有关单位:为全力推进市政府十大民心工程之一“大力发展微型企业促进就业”的顺利实施,全面推动我区微型企业发展,规范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扩大就业再就业,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渝府发[2010]66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办发[2010]192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以创业促就业”的方针通过激发创业热情,促进各种生产要素优化组合,使更多的失业人员和贫困人口有机会就业和参与发展,着力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增加市场主体总量,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城乡统筹。二、工作目标到2012年新增微型企业2000户,新增就业1万人。其中:2010年发展微型企业200户,新增就业1000人;2011年发展微型企业800户,新增就业4000人;2012年发展微型企业1000户,新增就业5000人。三、组织领导(一)成立XX县区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区长刘宝亚任组长,副区长汪建华、李瑞雪任副组长,区工商分局、区监察局、区经信委、区商委、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人社局、区科委、区教委、区文广新局、区民政局、区移民局、区农林水利局、区残联、区工商联和各街镇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工商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工商分局局长王志渊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开展XX县区微型企业发展工作。(二)成立XX县区微型企业发展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分为常务委员会和行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为:区工商分第1页共5页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人社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科委分管领导,负责对所有创业报告可行性进行会审;行业委员会委员为:区监察局、区经信委、区商委、区教委、区文广新局、区农林水利局、区民政局、区移民局、区残联、区工商联和各街镇分管领导,负责对相关行业和人员的创业报告可行性进行会审。四、职责分工评审小组常务委员会委员负责对微型企业创业申请者进行集中会审,行业委员会委员负责对涉及到该部门的微型企业创业申请者的创业报告可行性进行论证会审。区工商分局:负责审查微型企业创业申请者的创业能力和创办资格;为微型企业登记规定的创业者办理营业执照;对微型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管;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区财政局:负责做好专项资金的协调、筹措、拨付工作;编列微型企业扶持资金预算,用于创办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税收返还、设立担保基金和扶持对象的创业培训及孵化,专项列支、足额拨付。区金融办:负责协调银行贷款,委托银行监管扶持资金走向。区人社局:负责对微型企业融资担保的审查办理;会同区微企办制定微型企业创业者培训计划及组织实施。区国税局:负责对微型企业的上年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计算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执行市政府制定的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区地税局:负责对微型企业的上年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地方留存部分计算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执行市政府制定的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区经信委:负责对从事互联网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服务的创业申请者的创业能力进行资格审查;对微型企业创业申请者的创业报告可行性进行论证审查。区文广新局:负责对从事文化艺术、动漫游戏、教育培训咨询策划及产品、广告、时装设计等创业申请者的创业能力进行资格审查;对微型企业创业申请者的创业报告可行性进行论证审查。区残联:负责对残疾人申办微型企业的创业能力的资格审查;对微型企业创业申请者的创业报告可行性进行论证审查。第2页共5页区科委、区教委、区农林水利局、区商委、区民政局、区移民局:负责对涉及到该部门的微型企业创业申请者的创业报告可行性进行论证审查。各街镇。负责对微型企业创业申请者的身份进行审查;对创业申请书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区监察局。负责对微型企业发展环节全过程进行监督,严肃查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五、创办条件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