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创组办通〔2012〕4号关于对北海市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进行检查考评的通知市辖县区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创先争优活动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对示范点创建活动的检查指导,营造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对北海市审计局党支部等100个北海市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具体名单见附件1)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评对象、内容和时间安排2012年3月6日--2012年3月23日,对我市2011年71月确定的100个北海市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具体名单见附件1),按照《关于印发〈北海市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创建标准〉的通知》(北创组办通〔2011〕17号)的有关要求和标准进行检查考评。二、考评方法(一)在各党委(党工委)领导下自查自评。2012年3月15日前,在党委(党工委)领导下各示范点开展自查自评,对创建市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自评打分,按《北海市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创建标准》(见附件2)要求填报《北海市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考评表》(见附件3)。同时,收集整理反映各项考评指标工作完成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各项指标任务的分解、实施、完成情况等全过程产生的文件资料、报表材料、会议材料、领导讲话、图片资料等),并整理汇总后制作证明材料目录,着重从工作完成的效果、时间顺序进行收集整理。在此基础上,各示范点撰写《***党组织创建北海市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情况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包括开展创建工作概况、目标完成情况、自评得分。目标完成情况重点包括采取的工作措施、取得的成效(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等。各党委(党工委)负责收集、审核并将下属示范点上报的《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考评表》和《自评报告》的电子版于2012年3月16日前报市创先争优办(邮箱bhcxzyb@163.com,联系电话:2039763)。(二)市创先争优办组织考评1.组成检查考评组2由市创先争优办组织4个检查考评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验等方式,分组对各示范点开展创建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考评。2.考评分工(1)第一组组长:陈财初成员:许荣远、殷波、方泽宏负责考评对象:海城区、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北海工业园区、北海出口加工区、北海高新区等党委(党工委)下属的示范点。(2)第二组组长:祝小燕成员:姚成东、范明雄、冯冬明负责考评对象:银海区、市发改委、市文化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等党委(党工委)下属的示范点。(3)第三组组长:覃家惠成员:钟舒加、吴剑平、丁进负责考评对象:铁山港区、市直属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供销社、市二轻联社、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北海分公司等党委(党工委)下属的示范点。3(4)第四组组长:王凤金成员:卢治敢、谭伟强、韦勇负责考评部门:合浦县党委下属的示范点。3.提交评分报告各工作组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的基础上,集体讨论研究,提出对各单位考核指标的初步评分意见。涉及扣分的作出书面说明,附上扣分依据、原始记录凭证,与该示范点的考评报告一起于3月30日前报市创先争优办。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辖县区党委和市直各党委(党工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这次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创建活动检查考评工作。市辖县区和市直各单位创先争优办要对下属示范点的创建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及时总结本地本系统本单位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示范点创建工作成效,把示范点创建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宣传推广到面上,充分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各示范点创建单位要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创出特色,形成亮点,实事求是地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各示范点党组织负责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负起直接领导责任,把本单位的示范点创建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和特色经验。要把这次检4查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达不到示范点目标要求的单位,将取消其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