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创组办通〔2012〕4号关于对北海市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进行检查考评的通知市辖县区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创先争优活动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对示范点创建活动的检查指导,营造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对北海市审计局党支部等100个北海市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具体名单见附件1)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评对象、内容和时间安排2012年3月6日--2012年3月23日,对我市2011年71月确定的100个北海市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具体名单见附件1),按照《关于印发〈北海市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创建标准〉的通知》(北创组办通〔2011〕17号)的有关要求和标准进行检查考评
二、考评方法(一)在各党委(党工委)领导下自查自评
2012年3月15日前,在党委(党工委)领导下各示范点开展自查自评,对创建市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自评打分,按《北海市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创建标准》(见附件2)要求填报《北海市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考评表》(见附件3)
同时,收集整理反映各项考评指标工作完成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各项指标任务的分解、实施、完成情况等全过程产生的文件资料、报表材料、会议材料、领导讲话、图片资料等),并整理汇总后制作证明材料目录,着重从工作完成的效果、时间顺序进行收集整理
在此基础上,各示范点撰写《***党组织创建北海市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情况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包括开展创建工作概况、目标完成情况、自评得分
目标完成情况重点包括采取的工作措施、取得的成效(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等
各党委(党工委)负责收集、审核并将下属示范点上报的《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考评表》和《自评报告》的电子版于2012年3月16日前报市创先争优办